论“深化改革”的精准目标和高新科技企业的认定方法

   一、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精准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人类必需品定律(林教授最新发现)

  人类必需品九要素=衣(衣着产品)+食(食品产品)+住(住宿产品)+行(行动产品)+康(健康产品)+娱(娱乐产品)+军(军事产品)+才(才能产品)+服(服务产品)=九类产品(简称:九要素)

  先进生产力是社会前进的动力,是人民幸福安康、国家繁荣富强的源泉。衣(衣着)、食(食品)、住(住宿)、行(行动)、康(健康)、娱(娱乐)、军(军事)、才(才能)、服(服务)九类产品,前七类是物质产品,后两类是非物质产品。九要素是人民富裕、国家强大、社会发展缺一不可的必需品。党和国家要造福人民大众、富强国家社稷,复兴中华民族,就要全面提升必需品九要素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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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创新发展定律(林教授最新发现)

  九要素生产力全面提高 =人民幸福安康+国家繁荣富强+社会高速发展= 深化改革的精准目标。

  1)根据创新发展定律可得:创新程度 = 生产力提高系数

  2)根据创新发展定律可得:如果深化改革的精准目标偏移,人民大众就不能全面幸福安康、国家就不能快速繁荣富强、社会就不能高速健康发展,党和国家以创新驱动发展的伟大战略就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3) 根据创新发展定律可得:在九类必需品中,哪类必需品价格较高,就等于该类必需品生产力较低。党和国家就要及时鼓励该类必需品生产力的创新。如果这一鼓励目标不准确、不清晰、不具体,深化改革就不能实现国强名富的预定目标。

  根据创新发展定律,党和国家深化改革的精准目标,必然是全面提高人类必需品九要素的先进生产力。

  二、“高新科技企业入库”和“高新科技企业认定”扭曲了深化改革的精准目标

  所谓“高新科技”,就是“创新成分较高的科学技术”。根据创新发展定律,创新程度 = 生产力提高系数,高新科技企业=生产力提高系数较大的企业。所以,要进行“高新科技企业入库”和“高新科技企业认定”,就必须把各申报企业生产力提高系数的大小进行比较而择优淘劣,而不是把各企业的生产规模大小、高文凭职工多少、盈利多少、纳税多少、拥有专利权多少、为职工交纳五险一金多少、财务年审制度优劣等杂乱无章的多种条件进行比较而择乱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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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党和国家的创新经费没有发到创新效果较好的发明家手中

  党和国家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制定了“以创新驱动发展的伟大战略”,调用了大量的经费支持创新。但是,这些“创新专用经费”大都被可以造假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用到“创新等级很低弱”的产品(项目)上了。许多“重大发明创新”和“基础理论创新”的发明家, 根本没有条件参加“高新技术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以,政府的创新经费根本不能发放到创新能力较强、创新效果较好的发明家手中。

  2、认定必备的硬件与发明创新毫无关联

  据调查证明:“高新技术企业入库”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俗称“硬件”)包含:1)高学历的职工多、2)销售的业绩高、3)纳税多、4)专利证书多、5)为职工购买劳动保险多、6)财务审计报表体现的盈利多等二十多项硬件。也就是说:国家支持创新的经费多被20多项硬件引导到用于:资助传统教育的高学历、鼓励产品的销售业绩、奖励多纳税、鼓励获得各种各样的专利证书、奖励为职工购买劳动保险、资助财务年度审计等二十多项与“创新”无关的项目。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目的和结果都是把创新资金重复奖励给非创新项目

  实际上,国家在最适当的位置已经给上述“硬件”足够的鼓励。例如:专利权硬件的本身就是对该专利产品效益强力的保护和鼓励。不能再把“国家专用于改革创新的经费”再次重复奖励这种“硬件”。根据统计:国家每年颁发数十万本专利证书,其效益能推进社会进步的专利不到10%。而且,专利法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五类产品如果开发成功,其社会贡献(对生产力提高)的价值远远高于专利法规定可获得专利权的产品。所以,专利证书多≠对社会贡献大;没有获得专利证书≠不能大幅提高九类必需品生产力。也就是说:创新企业优选,不能以专利证书(或其它与创新无关的项目)作为高新科技企业入围的条件。否则,党和国家拨出的创新经费,就无法用来鼓励和支持发明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的伟大战略部署,就会缺乏能源供应。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目的和结果从如下直接问答中可以得到启示

  1)问:A企业有丰硕的研究成果,有强国富民的强大能量,能解决国家多年重大投入都难以解决的难题,但因研究工程巨大而且艰辛,所以多年研究尚未盈利,无法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和认定的“硬件”;B企业生产经营多年,具有专利证书,但是该专利丝毫没有市场需求的前景,其它非专利产品却已经开拓了市场并已经盈利,现在已经具备了高新科技企业入库和高新科技企业认定的二十多项“硬件”,请问:高新资助款是支持A还是B ?

  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没有任何理由用于支持A,绝对用来支持B !

  2)问:A是一家科研企业,已经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多项原始性创新的科学研究和开发,有6项宏观发明和18项重大发现,能够为全人类的高速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A揭示了人类进步首先靠发现,其次靠发明,没有发现就没有发明的哲理,还践行了人类管理的更高模式“最新发现奖”,对各行各业各阶层的“最新发现”进行奖励,促进人类注重“最新发现”、开发“最新发现”,让“最新发现”好产品早日造福人类。A的发现和发明能把医生、教师、律师和各行各业专家的生产力提高2400万倍,并在2017年6月28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A的发现和发明能把全人类各种疾病的发生率和传染率降低68%,能让中华民族快速实现“全民终身免费教育”和“全民终身免费医疗”,能快速解决美国前任总统奥巴马+现任总统特朗普都无法解决的医改难题、教改难题,可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任期内实现全国免费医疗和全国免费教育。但其公司创办近20年,只因研究目标的宏大而艰巨,旧规则制度、旧体制机制的藩篱限制了创新产品的推广,所以该公司长时间只有巨大的科研支出,没有丝毫的销售收入,无法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必须的二十多项“硬件”;B是一个普通行业,没有科研能力,只是通过专利受让方式从其他方取得几个根本没有生产力提升价值和毫无市场消费前景的专利权。但通过会计师的周密运作,已经通过了高新科技企业入库和高新科技企业认定。请问: 高新资助款是用于支持A还是B ?

  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任何理由用于支持A,绝对用来支持B !

  根据上述两个答案分析,高新科技企业资助资金设计的目的和结果,都不是用来资助“创新”,都不是为“以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动力。请问:党和国家号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强大生产力如何提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何时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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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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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让生产关系与生产力错位

  党和国家号召“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目的是全力调动全社会的生产力。把“创新资助款”用于支持创新,是党和国家全力调动生产力而配备的生产关系。改变国家“创新专用资金”的用途,是改变党和国家既定的生产关系。好比是“把党和国家决定运往创新最前线的粮食,中途分配给非创新的好人享用”。必然让创新成绩较显著的项目断绝粮食供应而夭折。错位的生产关系必然阻碍先进生产力的高速发展,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高新技术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硬件的指导下,民间“创新效果较好的项目” 得不到国家创新资助而夭折的举不胜举,党和国家“以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被扭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成果被“打折”,若不及时纠正,以创新驱动发展的最终效果,就可想而知。

  “腐败”是将应该进到A口袋的货币,错误地进到B口袋去。党和国家为什么要整治“腐败”?是因为“腐败”把应该付给生产第一线A款错误进到贪官B的口袋,使先进生产关系和先进生产力错位,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快速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把党和国家用以创新驱动发展的大量经费装进B的口袋,会让“以创新驱动发展”伟大国策失去调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能力而不知不觉地夭折,会使 “大规章”扭转“大国策”而产生“大错位”。“大错位”是“大腐败”的土壤!但是否已经导致“大腐败”,坚信党中央国务院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生产力提高系数对比法”才是高新科技企业入库和认定的正确方法

  根据创新发展定律,创新成度=生产力提高系数,任何一种产品含有“创新成份”多大?是否值得国家扶持?就应该把创新产品“生产力提高系数”与同类产品相对比而择优淘劣。

  1、同质量同功能产品创新成度对比法:

  在同样产品质量(功能)前提下,生产速度越快(降低成本越多),其生产力提高系数就越大,对社会的贡献也越大,创新资金越需要给以资助。

  2、“十不像”创新产品的性质

  如果人类必需品九要素的创新产品找不到可做对比的同类产品(十不像),是十分珍贵的新生事物,其生产力提高系数对比值非常大,那就是党和国家踏破铁蹄无处觅的创新产品,应该得到国家创新政策、制度、资金、人力、物力的大力扶持。扶持目的是让“十不像”的创新产品早日造福人类。

  四、创新企业申报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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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表第5-6栏内容是审评专家判断该产品生产可行性的重要资料;本表第7栏的内容是审评专家判断创新产品的创新程度,应该详细描述、准确计算、一目了然;第8-9栏的内容是创新人(单位)请求帮助的具体细节。审评专家综合第5-9栏内容后,做出支持创新的决定。

  五、创新企业评定步骤和避免不公正审评应注意事项

  《创新企业申报评定表》由每个自然人或组织单位自主申报。国家创新企业审查评定单位接收到《申报表》后,组织有评审能力的两组专家同时进行逐项审评并给出精确的计算结果,再由第三组专家择优淘劣。三组专家都不能有同一个人选,每个审评专家都不能看到申报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每个专家都要充分认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互相促进的重要性,也要认识《创新发展定律》的客观性。

  六、“生产力提高系数对比法”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优点

  创新发展定律告诉人们:生产力的提高必须通过创新,只有以创新才能驱动发展,才能实现人民幸福安康、国家繁荣富强;优秀的生产关系才能促进优秀生产力的高速发展,错位的生产关系必然让优秀的生产力夭折。“生产力提高系数对比法”根据“创新程度 = 生产力提高系数”理论,把每个产品的创新程度量化,可让以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精准、清晰、明了,可避免因创新成度无法计量而导致创新奖励方向错位(实质上是导致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错位)。“生产力提高系数对比法”能够排除干扰,准确地找到生产力提高系数较大的创新产品,能让党和国家“以创新驱动发展”所既定的生产关系与要提升的生产力不错位,以保证党和国家全力提升的先进生产力不夭折,进而实现人民幸福安康+国家繁荣富强+社会高速发展的深化改革目标。